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大洋湾景区信息化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大洋湾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有 国有资金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洋湾景区信息化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系统开发建设、运营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及系统调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1系统开发建设、运营:平台基础框架、智慧生态旅游数据大脑、业务功能、系统集成、智能运维、移动终端应用、数据仓库等的设计、开发建设、运营。
2.1.2重点安防、室外补盲安防、人脸识别、全景系统、后端设备、室外广播、网络梳理、管井修复、GPS定位、应急调度对讲及电子巡更、信息同步系统、机房相关设备采购、安装、专线租赁、系统调试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553 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大洋湾旅游景区内。
2.4工 期:12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质量等级为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三年(含软件运维保障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设备及软件和相应的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省级分支机构,独立法人授其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独立法人单位对其省级分支机构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级)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 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6日(早上8:30-下午18:00)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3A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cctjt.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8.特别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企业(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一个人进入开标现场)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在开标前提前注册),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其它颜色的将进行劝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大洋湾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市政府东侧)
联 系 人:姜启东
电 话:0515-8050153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联 系 人:吴满霞
电 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传 真:0515-89803566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