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庄组团日升安置房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张庄组团日升安置房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东至开创路,南至康庄大道,西至纱厂河,北至纬十一路。
3、招标规模:本项目拟建设张庄组团日升安置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8511m2含划拔幼儿园6006m2,容积率0.83),安置房总用地面积62505m2,容积率≤2.6,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222607m2,计容面积约162430m2,地下面积约60177m2;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5015m2。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4、招标范围:张庄组团日升安置房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的各阶段勘察服务(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同时须取得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手续。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勘察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确保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6、服务时间要求:30个日历天内出具地质勘察成果文件(包括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地质钻探、测量、试验等报告),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专业设置合理,满足项目勘察
要求。资格审查时只审查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审查项目组其他成员相关证书原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业绩要求:/
7、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 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 11月19日至2021年 11月24 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610号5楼财务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张庄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坤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5-88887568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