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东扩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为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东扩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等)、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工程中的咨询服务以及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设计标识评价申报咨询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1方案设计(含总平规划和单体方案设计,要求中标设计单位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含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等)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地下空间及人防、建筑、装配式、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内装、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综合管网、景观、绿化、园林设施、标识标牌、雨污水及排水系统、监控及音响系统、亮化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包括所有专业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服务。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1.2本项目的节能专项设计及绿色建筑设计(含建筑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前期咨询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设计标识评价申报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涉及的所有费用请投标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
2.1.3负责图纸的报审(报送图审全过程,包含项目送审、接审、跟进审查全过程)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1.4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1.5中标设计单位需配合招标人报规划,人防、住建等审批手续以及负责过程中的叠图。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2.2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控制约1.2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1幢宿舍楼控制在7000平方米左右,1幢风雨操场(体育馆)控制在3500平方米以内,地下停车、人防工程控制在2000平方米左右),工程估算总投资约6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3项目地点:兴城路西侧、新洋中学(北闸沟)东侧。
2.4设计周期:本次设计服务周期分四个阶段完成。其中,第一阶段为招标阶段,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并提交设计成果(概念方案设计);第二阶段为方案深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含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等)阶段,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审批;第三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及建设单位要求,初步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第四阶段为施工配合阶段,中标人负责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5质量要求: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等,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图纸审查和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需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2日18:00时前(周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电话:0515-88200706)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对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中,中标人不予补偿,按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另外的定标候选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方案优化后,经定标确定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定标候选人各补偿4万元(经济补偿后,方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招标人),其他投标人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于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全部支付。
8、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特别提醒:
因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为响应政府号召,切实做好各级管控措施,出席开标会的人员在进入盐城城投集团大楼入口处登记时必须提供绿色的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按要求提供的一律不得进入,如有此类人员担任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更换,否则由此造成无法进入商务楼未按时送达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审慎选择出席开标会的人员,否则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为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符合条件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从进入大楼开始必须全程带口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坤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