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人才公寓健身房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人才公寓健身房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2、建设单位:盐城市安居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开放大道和青年路交叉口东北角。
4、招标规模:本工程造价约88万元。
5、工期要求:25日历天(中标后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6、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相应的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实施单位负责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设计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优化、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1人才公寓健身房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饰、水、电(强电弱电)、软装、空调、健身器材等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
7.2人才公寓健身房装修设计任务书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软装等所有室内软装饰品、空调和健身器材的采购。
7.3 人才公寓健身房装修总承包施工包括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室内装饰、水、电(强电弱电)、软装布场等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包整体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1.1、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上述四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不能超过3家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2.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它要求:
4.1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要求:
6.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2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6日~11月20日18:00时前,凭公司介绍信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号楼(上海银行)27层2708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78806】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安居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纪凯
联系电话:18912587033 0515-88278802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