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配套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配套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方案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前进三组。
3、招标规模:包含新建道路横穿前亭湖区盐东镇前进二中沟河,新建1座桥梁;以及上述内容所涉及范围内的其它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各种建(构)筑物及各类保留设施)。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范围为准。
4、招标范围:负责与防洪评价相关的水文及河道断面等相关资料采集及测量;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参加防洪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送审稿并编制正式批复稿,并取得市水利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配合做好验收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
5、服务周期:提供资料齐全后20日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取得市水利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6、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导则(试行)》以及《防洪标准》的相关要求,且通过项目地相关审批部门技术的审核。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中医院、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年9月1日以来防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水利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6、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光圻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蒋华林、李晓明
联系电话:15189285981、1506160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