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经济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盐城经济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项目规模:盐城经济开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总面积约124亩,投资额约1.1亿元。如中标人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存在异议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4、服务周期要求:

从项目立项开始,直至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竣工后28日历天内上报完整的结算资料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其他审批事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服务报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招标范围:盐城市盐都区公益性公墓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含招标文件、标底审核等前期控制)、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阶段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  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须配备在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土建、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1名;除上述人员外,项目组其它造价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须包含1名具有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的造价人员【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需要。

4.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93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3-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928日至202110918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华邦国际东厦B3A03 )。

3、联系电话:15358267737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广泽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明轩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535826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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