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镇水街水秀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镇水街水秀设计及施工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1.1 盐镇水街水秀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灯光、水景、电等所有设计。

2.1.2 盐镇水街水秀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1.3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2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265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水街境内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2.5.1 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5.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两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最多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已取得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20199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20209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20216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5 其他要求:

3.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给招标人核验。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均通过电话联系网上获取,具体方式如下:

5.1 获取时间:2021923日至2021927,每日8:30 1800(北京时间,下同)。

5.2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发送至2719215359@qq.com邮箱,同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领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坤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市政府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4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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