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咨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咨询)。
2.服务周期:服务期一年。
3.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如有资格预审项目);编制招标文件(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控制价)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 服务要求:保证依法及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保证代理质量;并认真及时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组成员中须具有土建及安装类造价工程师各一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工作需要。
4.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请申请人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日除外),凭公司介绍信到至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519室,联系人:肖坤,联系号码:0515-68011519、13961959919)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坤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13961959919
20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