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先锋岛生态组团(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零星防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先锋岛生态组团(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零星防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先锋岛生态组团(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零星防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

3、招标规模:先锋岛生态组团(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零星防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范围包含海纯路、文苑路、文港路跨小洋河桥;海纯路、小洋河滨河路跨海纯河桥;新洋港南岸滨河路(通港路-黄海路段);以及上述内容所涉及范围内的其它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各种建()筑物及各类保留设施)。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

4、招标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防洪评价相关的水文及河道断面等相关资料采购及测量;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参加防洪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送审稿并编制正式批复稿,并取得市水利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配合做好验收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提供资料齐全后5日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取得市水利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6、质量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导则(试行)》以及《防洪标准》的相关要求,且通过项目地相关审批部门技术的审核。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8*日,则为2018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其他要求

4.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91日以来防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水利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4.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②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98日(0830-1800)至2021913日(0830-1800)。

2.领取地点: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3.联系电话:13626206678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先锋岛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坤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祁建峰

联系电话:1362620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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