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公园烈士陵园景观提升苗木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人民公园烈士陵园景观提升苗木采购,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造价约176万元。
2.3 项目地点:人民公园内。
2.4 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苗木的供应并通过验收。
2.5 质量要求:合格,通过招标人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完成本次货物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需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价在80万元及以上(即该项目实际供货的开票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苗木供货业绩,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供货合同及按该合同付款要求提供的对应发票或银行汇款回执单。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5相关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5.2 领取地点: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招标代理部)。
5.3 联系电话:陈梅 18452313662。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靓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市政府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18452313662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20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