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沿盐徐高速DN1400管道工程物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沿盐徐高速DN1400管道工程物探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龙湖水厂至盐城经济开发区。
3、招标规模:盐龙湖水厂至盐城经济开发区输水管道,世纪大道与龙兴路交界处向南到盐徐高速,沿盐徐高速至冈沟河敷设DN1600管道,长度4.05km;冈沟河至人民南路分水点敷设DN1400管道,长度15.10公里;人民南路分水点至拟建河东水厂敷设DN1200管道,长度7.50公里,管线总长约26.62公里,总投资约4.53亿元,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盐城市沿盐徐高速DN1400管道工程物探服务项目工程范围内管线进行工程物探,并提供地下管线现况图、探查记录表、成果表及技术总结报告书等成果。本次工程物探主要范围及内容详见项目需求及管线方案图,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15日历天,实际服务期应满足工程需要及招标人需求。
6、质量标准:满足《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DBJ440100/T230—2017)、《测量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和《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工程物探规范》(DB45/T 983-2014)、《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 7-2017)等规范、规程要求,管线物探成果必须符合设计、施工相关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业绩要求:/。
6.2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②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17日 至 2021年 8 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3.联系电话:0515-68037733 。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徐露
联系电话:0515-68037733、15862057287
2021年 8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