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庄组团范围内城镇化及张庄街道前期投入费用审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张庄组团范围内城镇化及张庄街道前期投入费用审计服务。
2、项目地点:张庄组团地块
3、项目规模:张庄组团范围内城镇化集团前期投入拆迁费用约10.1亿元(其中包含已由盐都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的2.05亿元)、张庄街道前期投入土地回收及企业收储费用约1.5亿元。本项目服务费约20万元。
4、服务期: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其他时间节点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进行审计并出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审计报告。
6、招标范围:张庄组团范围内城镇化集团前期投入拆迁费用约10.1亿元(其中包含已由盐都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的2.05亿元)、张庄街道前期投入土地回收及企业收储费用约1.5亿元。现需对上述未经盐都区审计局审计的费用进行审计,对已由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的费用进行核对;另由张庄街道负责出资实施的经招标人确认同意计取的工程费用对提供的正规审计报告进行核对。
主要服务内容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招标人需求,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开展上述审计工作,并将审计底稿及相关取证等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原件)装订成册后与审计报告共同提交招标人。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且具有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项目组人员的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会计师,且从事会计专业5年及以上(以注册会计师的注册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是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财务审计服务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负责行使财务审计服务合同授予的各项权力,履行财务审计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并领导项目组的工作。
②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还须配备两名注册会计师。
③其余参与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的会计师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0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张蓓蓓,联系号码:18601506763)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张庄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坤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蓓蓓
联系电话:18601506763
202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