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市区道路、排水设施养护工程劳务及机械分包项目 招标公告

 

盐城市市区道路、排水设施养护工程劳务及机械分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市区道路、排水设施养护工程劳务及机械分包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规模:8家单位共计约675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分配任务为准。

4、工期要求:自中标之日起至20211031日止。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盐城市市区道路、排水设施养护工程劳务及机械分包项目的施工,详见服务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劳务公司现场管理人员须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期等工作,并根据设计要求负责找平放线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需要,按时按量派遣能够满足需要的人员或机械进行服务并服从招标人的调配,定时定额完成派遣工作;

3)劳务派遣单位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投标人需为被派遣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4)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的人员不得派遣至项目现场,上下班途中及工作中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2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73日至20217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9904招标代理部)。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明轩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515-68606966  18932289969

邮箱:808809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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