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改扩建工程新洋港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改扩建工程新洋港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规模: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建筑面积为544.66㎡,规模为24万m³/d的尾水泵房;新建全长为11.8km(其中顶管长约 10.4km),管径为D1620的尾水管道,管道走向从城南污水处理厂向南跨东进路至跃进河,再沿跃进河向东至开放大道,后沿东进路向东向至范公路,过范公路、新长铁路、高铁及大新河后至通榆河西侧,再沿通榆河向北至建军路南侧向东穿越通榆河后,沿大新河西至新洋港出水口预留管道。服务费约45万元。
4、服务期限:提供资料齐全后12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具体满足招标人需求。
5、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5〕79号)以及江苏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要求,编制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并通过评审。
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分析排污口的河流水文特征、河流水质监测、排污口设置的环境影响分析;组织、参加论证报告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送审稿并编制正式批复稿,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配合做好验收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6月18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玖仟整(¥9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6月23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招标代理部)。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515-68606966 18932289969
邮箱:80880922@qq.com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