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串场河画舫游船铅酸动力电池采购及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串场河画舫游船铅酸动力电池采购及更换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城投游船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串场河画舫游船铅酸动力电池采购及更换项目,包括原电池及表演船户外防水音响的拆除、新电池及防水音响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等伴随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48万元。

3、项目地点:盐城市串场河沿线。

4、工  期:接到招标人通知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确保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6、质保期: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所投电池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2、投标电池的品质要求:招标人推荐品牌为“天能、骆驼、理士”。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优于或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必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推荐品牌和疑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投标货物必须是通过国家权威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3、业绩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522日~202152718:00时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张蓓蓓,联系号码:18601506763)购买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城投游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蓓蓓

联系电话:18601506763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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