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203301号宗地地块项目设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20203301号宗地地块项目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潮声路南、永宁路西侧。
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 (详见设计任务书)。其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公共部位装修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设计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及通风防排烟工程、装配式建筑、人防工程、人防转换预案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满足二星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满足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夜景亮化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配合服务等(不包括室内精装修设计及小区临时用电、正式用电设计)。参与方案阶段讨论,完成方案优化深化,协助招标人方案审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负责与相关设计单位的对接和配合、设计变更及竣工验收等事项。
4、项目规模:盐城市20203301号宗地地块项目位于盐城市潮声路南、永宁路西侧,本项目建筑面积约80591.6㎡,建安造价约2.4亿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5、设计时间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 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详细节点见设计任务书),以上时间安排不含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甲方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因安置房项目涉及重大民生工程,招标人对设计周期要求非常高,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招标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各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6、质量标准: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注:若中标人不具有本设计项目相关专项设计内容的资格条件,应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资格审查时只审查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审查项目组其他成员相关证书原件。
3、项目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组成员要求专业齐全,人员配备合理。除项目负责人外,不低于 6 人,其中建筑专业负责人1 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建筑师职称,结构专业负责人1 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 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及高级工程师职称,电气专业负责人1 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及高级工程师职称,暖通专业负责人1 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及高级工程师职称,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人员。[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 。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6 年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0 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建筑面积)的住宅小区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1)业绩有效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有效期含 2016 年 3 月 1 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
2)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原件(可提供以下任一项资料: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②施工图设计获奖证明原件;③该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原件),且提供的设计合同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书面备案手续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项目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业绩未加盖备案章又没有出具上述有关部门证明的,该业绩必须为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项目,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设计业绩相关资料均未能体现相关指标的,业绩不予认可。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10、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3月11日~3月16日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到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2号紫薇曼哈顿713;张晶:18068866980)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城投盐宁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1806886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