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诚嘉园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家电采购安装项目(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兴诚嘉园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家电采购安装项目(二标段)。
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青年路与开放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兴诚嘉园小区。
3、招标内容:兴诚嘉园小区二期工程冰箱、净水器、电水壶家电采购安装项目,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家电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各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家电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项目采购数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总造价约152万元。。
4、供货期:确保2021年 3月26日前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家电的供货,3月28日前完成所有家电安装及就位工作。
5、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和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并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6、质保期:2年。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对本项目二年内免费上门质保的服务承诺函。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具有本招标范围内招标货物供货能力。非生产厂家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冰箱及净水器的授权书或承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生产厂家对冰箱及净水器的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正式职工,负责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售后维修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总额不小于80万元的类似供货(含家电销售及安装)业绩。(投标时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 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6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盛州大厦)1幢24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工
联系电话: 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树工
联系电话:0515-88887568
20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