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沿盐徐高速DN1400管道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沿盐徐高速DN1400管道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龙湖水厂至盐城经济开发区。
3、招标规模:盐龙湖水厂至盐城经济开发区输水管道,世纪大道与龙兴路交界处向南到盐徐高速,沿盐徐高速至冈沟河敷设DN1600管道,长度4.05km;冈沟河至人民南路分水点敷设DN1400管道,长度15.10公里;人民南路分水点至拟建河东水厂敷设DN1200管道,长度7.50公里,管线总长约26.62公里,总投资约4.53亿元,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内容及要求:盐城市沿盐徐高速DN1400管道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含招标文件、标底审核等前期控制)、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阶段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18)配合政府审计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服务期:从项目立项开始,直至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6、质量要求:要求采取紧密型跟踪审计,事前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深度达到对建设项目的概算、招投标文件、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结算等各个环节跟踪。遵守招标人考核奖惩制度。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人员的要求
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6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需配备土建、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
③项目组其它造价人员不少于3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 2 月23日至2020年 2 月27日。
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3.联系电话:0515-68037733 。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徐露
联系电话:0515-6803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