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洋湾旅游景区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3座封闭式观光车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大洋湾旅游景区23座封闭式观光车采购,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情况,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2工程规模:本项目造价约110.4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大洋湾景区内。
2.4 供货期:15日历天。中标人确保按承诺的时间供货、调试、验收、移交等各项工作。
2.5 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确保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6 质保期:整车(包括:电池、电机、控制器、充电机,机械、电器部)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电池包换),易损件质保三个月(含:灯泡、保险丝、胶套,油封、碳刷、磨擦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观光车制造厂商或销售代理商。
3.2 观光车制造厂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6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60万元以及上的景区观光车供货业绩。
3.5 投标车辆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推荐品牌为“苏州朗格”、“苏州益高”、“广东玛西尔”、“广东绿通”、“郑州宇通”。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它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等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衡量相当于或优于以投标品牌知名度、企业的生产规模及销售能力、产品技术标准、售后服务等方面为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8.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9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21日18:00前,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5.2 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行政服务部)。
5.3 联系电话:张工0515-89803566、13921809379。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交纳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6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市政府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地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