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港明珠西侧楼改造方案征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港明珠西侧楼改造方案征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港明珠西侧楼改造方案征集服务。

2、项目地点:位于兴城路东侧、新洋港大道北侧、丽景苑南侧、新港明珠西侧

3、项目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建筑为混合结构,主体6层,建筑面积为3050平方米。

4、设计周期要求:投标阶段方案设计20个日历天;规委会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5、质量标准:方案的内容包含审批部门方案审查的全部要素,设计深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规划编制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深度要求

6、招标范围:新港明珠西侧保留建筑位于兴城路东侧、新洋港大道北侧、丽景苑南侧、新港明珠西侧,对外交通方便。周围未来规划商业繁华度较高,位置新洋港景观带(人民路至范公路段)北侧。该项目用地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建筑为砖混结构,主体6层,建筑面积为3050平方米。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的权利。

7、项目内容:将该项目改造成特色快捷酒店,并于先锋组团新洋港两岸城市设计建筑风貌浑然一体,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113日至20211181800(星期天除外)

2、领取地点: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招标代理部)

3联系人:吴锦春,联系号码:15365730508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先锋岛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邮编:

邮编:224001

联系人:肖坤

联系人:吴锦春

电话:0515-68011519

电话:15365730508

传真:

传真:0515-8818608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71986973@qq.com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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