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河新园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 招标公告

 

东河新园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东河新园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

2  建设单位:盐城市房屋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天辰路西侧,沿河南路北侧。

4  招标规模:东河新园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6931平方米。本次招标造价约12万元。

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已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进行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取得相关备案函。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调整的权利。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水利部门备案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

7  服务期:监测时段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后终止。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业绩要求: /

5.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②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申请人于2020112日~1161800时前,凭公司介绍信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号楼(上海银行)272708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78806】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房屋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纪凯

联系电话:18912587033   0515-88278802

 

2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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