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路东、中坝河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试桩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鹤城路东、中坝河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试桩工程。
2、项目地点:鹤城路东、中坝河南侧。
3、招标规模:本项目计容面积约10.27万㎡,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的权利。
4、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鹤城路东、中坝河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试桩工程施工。本次试桩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及工程量的权利。本工程造价约 45.75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2月24日前必须确保桩基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否则每拖延一天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 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1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宝龙公寓2号楼70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房屋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工
联系电话: 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建标
联系电话:13770024877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