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口沙庄古村淮剧大剧场内装及展陈工程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0〕159号关于同意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九龙口沙庄古村淮剧大剧场内装及展陈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九龙口沙庄古村淮剧大剧场内装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建湖县九龙口旅游度假区内。
2.1.2建设规模:淮剧戏院占地面积约1740㎡,总建筑面积约732㎡,分为南北配房、戏台、后院及连廊。
2.1.3合同估算价:约29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8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等全过程工期)。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方案需达到运营单位认可,满足运营管理市场化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方案设计确认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以堂会形式演艺为主,包含茶饮、餐饮、购物、文创等多元化业态。包含空间装饰设计、室内外智能化、空调、消防、水电、舞台音响灯光、室内外亮化设计、厨房、包厢、广场桌椅布置、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批报审手续等。完成所有室内装修、智能化、空调、消防、水电、舞台音响灯光、室内外亮化施工及厨房设备、桌椅采购。确保项目如期运营演出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其他特别说明:本项目为砖木防古建筑要充分考虑古建的特点。具体详按设计任务书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3.1.1项设计资质和3.1.2项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3.1.1项设计资质和3.1.2项施工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最多只能包括1家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
3.2.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3.2.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2.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但递交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3.2.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6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2.7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职工)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4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须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00万元及以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原件、合同(工程总承包的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设计的提供设计合同,施工的提供施工合同,余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前。携带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号码:0515-88200706、13515130964),逾期不再受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单绍壮
联系电话:0515-69078333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邮箱:310920981@qq.com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