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潮声路小学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潮声路小学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
2、项目地点:亭湖区毓龙街道境内,东至文港路、西至通港新村、南至潮声路、北至通港路。
3、招标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潮声路小学,总占地面积约 39 亩,总建筑面积约 17383㎡,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内容为潮声路小学项目建筑物沉降观测及基坑施工期间至基坑回填结束为止的地下室基坑支护监测和周边建构筑物、周边道路及重要管线等监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监测点数及次数满足规范要求(实施前报书面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沉降观测点数及次数满足规范要求。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及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盐城市相关行业的规定,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书面监测等服务成果。保证其服务的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备案。
6、服务时间要求:基坑监测与施工工期同步;沉降观测与建筑物各施工阶段相配合,持续至达到沉降变形稳定标准为止。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业绩要求:/
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 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12月6日至2020年12月10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1幢(盛州大厦)24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先锋岛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坤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树工
联系电话:0515-88887568
20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