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河原水处理厂安保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榆河原水处理厂安保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通榆河原水处理厂内。
3、项目规模:服务费用约55万元。
4、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招标人根据服务期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如考核合格,招标人可续签一年合同。
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通榆河原水处理厂安保服务项目(人员不少于13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服务需求, 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保安员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周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招标代理部)。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光圻 曹丽
电话:0515-68011532 0515-6860200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515-68606966 1735233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