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达标工程一期 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达标工程一期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达标工程一期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洋路校区。

3、招标规模:总投资约1.55亿元。

4、招标范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达标工程一期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标底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服务期满足施工要求。

6、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人员的要求

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6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组其它造价人员不少于3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其中1人具有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1107日至2020111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9904招标代理部)。

3、联系电话:18662083000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 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62083000

20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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