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建军东路86-1号景福大厦 401室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建军路86-1号景福大厦401室办公用房招租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0.10.19

挂牌终止日期:2020.10.23

标的坐落

建军路86-1号景福大厦401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屋出租

所在层数

4

租赁面积约(㎡)

 947.98

租赁期限(年)

3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结算

租金递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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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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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元)

1万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正常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如报价相同,原承租人优先承租。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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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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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国众联评字[2020]YC-10004

评估基准日

202098

评估价

21.7988万元/

租金底价(元)

21.7988万元/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00687821058P

注册地

盐城市解放北路150611-612

出租方承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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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竞租人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竞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支付

竞租人

资格条件

一、竞租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竞租人承诺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租金来源合法;

三、竞租人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竞租人承诺无有效的失信记录。

标的交割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交割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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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一、竞租人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竞租人对照上述交易条件中的竞租人资格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原件根据出租方要求随时提供验证)。

(一)竞租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般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对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书面承诺(盖章);

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二、报名

时间:20201019-20201023日下午1730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城投商务楼1607室。

三、确认合格竞租人

公告期满,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竞租人。

四、竞价保证金支付方式

竞租人在20201024日上午9:00前向出租方以现金方式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竞租人未能如期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租人,则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竞租人报价高于承租底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竞租人,出租方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六、竞价时间:20201024日上午9:00

    竞价地点:盐城城投商务楼1602会议室

七、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的竞租人保证金,招标人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

八、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竞租人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租金。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出租方:陈雪飞     

联系电话

1518921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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