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建军路86-1号景福大厦401室办公用房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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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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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建军路86-1号景福大厦4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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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屋出租 |
所在层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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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约(㎡) |
947.98 |
租赁期限(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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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结算 |
租金递增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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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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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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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正常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如报价相同,原承租人优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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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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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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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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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国众联评字[2020]第YC-10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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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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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
21.798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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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元) |
21.798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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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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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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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00687821058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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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盐城市解放北路150号611-6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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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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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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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竞租人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竞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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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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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 资格条件 |
一、竞租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竞租人承诺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租金来源合法; 三、竞租人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竞租人承诺无有效的失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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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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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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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
一、竞租人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竞租人对照上述交易条件中的竞租人资格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原件根据出租方要求随时提供验证)。 (一)竞租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般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对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书面承诺(盖章); 二、报名 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3日下午17:30时。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城投商务楼1607室。 三、确认合格竞租人 公告期满,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竞租人。 四、竞价保证金支付方式 竞租人在2020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前向出租方以现金方式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竞租人未能如期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租人,则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竞租人报价高于承租底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竞租人,出租方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六、竞价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9:00; 竞价地点:盐城城投商务楼1602会议室。 七、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的竞租人保证金,招标人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 八、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竞租人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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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出租方:陈雪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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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18921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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