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洋湾旅游景区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青少年运动培训中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1.1 大洋湾旅游景区青少年运动培训中心改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场地土方工程、排水系统、喷灌系统、细造型、发球台、果岭、沙坑、球道建造详图、发球台、果岭、沙坑、球道建造详图、场地草皮铺植等满足青少年运动培训中心场地使用要求的所有范围内的设计。
2.1.2 大洋湾旅游景区青少年运动培训中心改造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1.3 大洋湾旅游景区青少年运动培训中心改造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排水系统、喷灌系统、细造型、发球台、果岭、沙坑、球道建造详图、发球台、果岭、沙坑、球道建造详图、场地草皮铺植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2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390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大洋湾景区内。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5.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或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3.1.2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最多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总承包业绩:自2015年9月8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195万元及以上的场地、道路、广场等工程的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项目提供)、专业总承包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原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专业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原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自2015年9月8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195万元及以上的场地、道路、广场等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原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原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2015年9月8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造价195万元及以上的场地、道路、广场等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原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原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3.3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它要求:
3.4.1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2自2020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6 其他要求:
3.6.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3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5.2 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行政服务部)。
5.3 联系电话:张工0515-89803566、13921809379。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60000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6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市政府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