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临时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政府资金,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临时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前进三组,位于349省道北侧。

3、招标范围: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2*630KVA箱变、电缆、管道基础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材料上机、送电、接电、验收等一切手续的办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4、工程规模:约75万元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任意一项资质的企业,并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 /

4.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9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3-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5.2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 9 19 日至2020 9 2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光圻

联系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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