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检测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前进三组,东至盐东镇垃圾中转站,南至省道349,西至前进西副林带河,北至三总沟。

3、工程规模:该项目建安费约7.5亿元,项目拟占地123.3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3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7万平方米, 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设施。

4、招标内容及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防水材料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②专项目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③备案检测(含室内环境、室外市政工程、建筑水电、墙体屋面材料、室内装饰材料、门窗);④幕墙工程检测;⑤桩基工程检测(竖向抗压、抗拔、抗弯、极限承载力检测、低应变检测等),含试桩检测;⑥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5、服务时间要求: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6、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备案检测),且同时具备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独立法人。

备注:1.1 如非盐城市开发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新区、盐城市区的投标企业,必须在盐城市区设收样点和取报告点。

1.2 如需检测项目超出中标人资质允许范围的,允许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招标人按中标人中标费率予以结算。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业绩要求: /

5.2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5.3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上述第5.2条及第5.3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87日至20208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光圻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

2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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