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前进三组,东至盐东镇垃圾中转站,南至省道349,西至前进西副林带河,北至三总沟。
3、工程规模:该项目建安费约7.5亿元,项目拟占地123.3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3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7万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设施。
4、招标内容及要求: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5、服务期:根据项目进度及委托人要求,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2016-2017年度盐城市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四星级及以上等级(行业类别须是工程造价)(以“盐中介管理办〔2018〕2号”文为准),未参加2016-2017年度盐城市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的外市甲级资质企业视为四星级(以“盐招办发〔2012〕4号”文为准)。
3.拟派人员的要求
拟派项目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7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
②土建、安装工程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组其他人员至少含土建、市政、安装、装饰专业的中级及以上的造价员各1名。
上述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业绩要求:/
6.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②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光圻
联系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