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勘察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勘察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前进三组,东至盐东镇垃圾中转站,南至省道349,西至前进西副林带河,北至三总沟。

3、工程规模:该项目建安费约7.5亿元,项目拟占地123.3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3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7万平方米, 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设施。

4、招标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地范围的地质初勘、详勘、工程物勘(含基坑监测),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供围护结构的建议;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5、服务时间要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出具地质勘察成果文件(包括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地质钻探、测量、试验等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审查。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院提出的勘察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相关图审部门审定。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业绩要求: /

5.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721日至20207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光圻

联系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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