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岛生态组团新洋港大道(人民路-范公路)电力杆线、自来水管道拆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先锋岛生态组团新洋港大道(人民路-范公路)电力杆线、自来水管道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先锋岛生态组团新洋港大道(人民路-范公路)段。
3、计划工期: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15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将所有碎砖渣滓等全部废料外运出施工现场。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不能完成相应拆除工作及整体拆除完工时间不满足规定工期要求的,现场处置权由招标人负责(代请第三方施工),相应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
4、质量标准:合格。
5、拆除安全要求: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涉。
6、工程规模:先锋岛生态组团新洋港大道(人民路-范公路)电力杆线、自来水管道约3KM。
7、招标内容及要求:先锋岛生态组团新洋港大道(人民路-范公路)电力杆线、自来水管道拆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自来水管道、电杆、架空线、电力电缆、电力管道以及配套的电缆井、高压分线箱、配电柜和各种设备基础等附属设施拆除等。其中电缆、自来水管道约3KM(实际拆除工程量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建筑垃圾、拆卸物、废弃物的清理外运由中标人处理,场地平整最终符合招标人验收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 / 。
4.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20000.00 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请申请人于2020年6月17日18时00前,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B区13A06#,联系人:杨工,联系号码:15366586996)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先锋岛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倪士祥
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