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防震减灾中心项目315kVA临时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防震减灾中心项目315kVA临时用电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内容为盐城市防震减灾中心项目315kVA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内容及范围的权利。本项目造价约35万元。
4、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5、计划工期:10日历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业绩要求:/。
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 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
7.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2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8月,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6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1幢24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工
联系电话: 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树工
联系电话:0515-88887568,15351575369
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