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渎公园二期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盐渎公园二期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3.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3工程规模:工程投资额约2400万元,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盐渎公园二期(含应急避难场)改造工程,具体以图纸为准。
3.4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3.5质量目标:
3.5.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5.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3.5.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3.5.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3.5.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3.6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盐渎公园二期(含应急避难场所)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4.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4、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5、本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年龄在55周岁以内且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名,分别为所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为准,下同)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所学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专业的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在监理服务期间招标人将对监理人投入工程的主要现场项目成员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现场项目成员中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需配备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017】35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2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04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肖坤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杨志全 韦俊
联系电话:15805103065 13770081960
20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