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渎公园二期改造工程(应急避难场所)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渎公园二期改造工程(应急避难场所)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设计服务费约12万元。
4、服务时间要求:4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对设计方案调整到位;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审批同意之日起13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住建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施工图纸评审;按专家评审意见5日历天内修改方案及图纸、通过审查)。
5、质量要求:本次应急避难场所工程设计,遵循满足规范、经济适用的基本原则。避难场所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须按期通过盐城市住建局应急避难相关部门的审查,达到后期验收合格的标准。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盐渎公园二期改造工程(应急避难场所)设计项目,包括方案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指导、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四、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投标人需确保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利到中标单位进行考察。
7、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
2、领取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招标代理部)。
3、联系电话:15805103065 13770081960。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坤
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韦俊
联系电话:15805103065 13770081960
20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