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0年度地上式消火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20年度地上式消火栓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度地上式消火栓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

3、项目规模:采购费用约118万元。

4、供货期要求:一年,每批次供货需在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送达,具体以招标人分批次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国标合格品,并保证通过消防验收,质保期2年。

6、招标范围:2020年度地上式消火栓采购项目的生产、供应、运输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四、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承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2、本项目推荐品牌:川安(福建)、天广(福建)、沪消(福建)、百安(福建)。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它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补充公告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予以增加,并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未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将不得参与投标。

3、所投产品需具有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检验报告)。

4、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8*日,则为2018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因在疫情期间,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均通过电话联系网上获取(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80880922@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领取招标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2049日至2020414日。

2、领取地点:电话联系网上领取。

3、联系电话:17352330333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明轩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1735233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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