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建筑能效测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建筑能效测评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建筑能效测评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盐城市五台山路与步凤路交叉口附近)

3、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建筑能效测评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所有单体的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服务工作(对四幢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计算、检测,并给出其所处水平。包含软件评估、文件审查、现场检查、性能检测等工作,其中涉及且不限围护结构、门窗、空调照明、可再生能源、声环境、采光等内容),并满足盐建科研(2017)3号文“关于规范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与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工作的通知” 中的相关内容, 要确保通过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内容,涵盖通过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项目内容,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

4、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38000㎡,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5、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提供测评报告并通过审查。成果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检测要求及质量标准:提供相应的建筑能效测评报告,测评报告符合DGJ32/TJ135-2012《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认定证书”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1226日至20191231,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携带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楼,联系号码:0515-8820031613515130964,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9号、盐城市世纪大道19  

联 系 人:张仲成、翟明轩

    话:13512581111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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