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市区道路停车泊位系统建设项目(四期)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盐城市市区道路停车泊位系统建设项目(四期)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市区道路停车泊位系统建设项目(四期)监理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区主干道。

3、工    期:45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4、质量标准:合格 。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信息系统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注册专业为准,下同)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2)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个项目任职,不得兼任。未经建设单位许可,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擅自更换。每周驻现场的时间不少于5天。(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监理组成员;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名。分别为:专业为信息系统或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3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名;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甲方要求增加或更换。

专业的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在监理服务期间招标人将对监理人投入工程的主要现场项目成员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现场项目成员中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利到中标单位进行考察。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请申请人于20199271800分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青年苑1号楼4楼。刘正楠: 18262399989)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城投智能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正楠

联系电话:1826239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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