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物业外包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物业外包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旅游集散中心。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
3.1、范围:盐城市盐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
3.2、内容:本项目保洁人员9人,网管员1人,酒店总台接待4人,客服窗口柜员8人,咨询台3人。
3.2..1、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打扫清洁,包括酒店、办公区域、公共厕所、垃圾房、道路、楼道、应急通道、共用部位窗户、落水管道、化粪池、下水道、沟渠、停车场等。
3.2.2、做好便民信息和物业管理相关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好酒店文化活动。
3.2.3、做好中心网络的维护。
3.2.4、酒店的总台接待与客服窗口柜员,咨询台的业务人员服务。
3.2.5、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与服务标准,并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
4、服务周期:一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根据服务期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如考核合格,招标人可续签1年合同)。
5、服务标准: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考核(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物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本地从业人员另持有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盐城市辖区内承接过不低于80万元的综合商业体物业维保服务的业绩合同原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利到中标单位进行考察。
8、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请申请人于2019年8月21日18时00分前,凭公司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青年苑1号楼4楼。刘正楠: 18262399989)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工、仓肖雅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15261977911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正楠
联系电话:1826239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