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发改审【201820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厨房设备的采购制造、检测检验、供应(含售前服务)、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交付、技术服务、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文件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160.83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盐城市五台山路与步凤路交叉口附近)。

2.4工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交付。

2.5质量要求:验收及交付执行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8*日,则为2018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9815日至2019819,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装订成册,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楼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cctjt.cn/上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联系方式

      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9号、盐城市世纪大道19  

      人:张仲成、翟明轩 

    话:13512581111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F

      人:尤鸿望               

    话:0515-88200316  

电 子  邮 件:3109209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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