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美术馆(新都文化广场)空调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美术馆(新都文化广场)空调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盐城市美术馆(新都文化广场)空调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本工程造价约17万元。详细技术要求及货物需求以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项目采购数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对招标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单位,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4、供货期要求:3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承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请申请人于2019年08月14日18时00分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解放南路金鹰新天地2#楼715室。周雷明:1529531833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蔡 工 翟 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143 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雷明
联系电话:1529531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