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识标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识标牌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盐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二次深化设计等。详细技术要求及货物需求以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项目采购数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对招标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单位,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4、供货期要求:确保2019年8月15日前供货、安装结束,保证正常使用,具体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包含:含有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9年1月-2019年6月连续6个月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七、请申请人于2019年07月31日18时00分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解放南路金鹰新天地2#楼715室。周雷明:1529531833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肖坤、仓肖雅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15261977911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雷明
联系电话:1529531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