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高教公寓公建项目(商业)供电(专变)施工图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报名。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高教公寓公建项目(商业)供电(专变)施工图设计。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与世纪大道交界处。
3、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
招标内容:盐城市高教公寓公建项目(商业)供电(专变)施工图设计包括商业一层新建地上4*1000KVA专变一座(主供4000KVA,备供2000KVA)供超市、餐厅、电影院、酒店、酒店式公寓及地下室)、以及接入系统等供电(专变)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
服务范围:配合建筑院将配电房土建结构,电气、其它管线走向布置等,落实修改到位,对相关应急通道等提出要求和建议;配合申报确定供电方案;按供电公司深化设计要求,设计到位,各项设计优化到位;协调供电公司将配电房进线及出线走向布置确定,如:专变设计单位与配电工区及电力设计院(公变设计)对接好专变与公变的出线走向的合理优化并尽量共用电缆沟等基础设施等。
4、设计时间和质量要求: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及建设单位的要求,中标后25天内提供经图审合格的供配电设计图纸,同时须通过供电公司的审核。
5、质量要求:盐城市高教公寓公建项目(商业)供电(专变)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核。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领取
1、公告发布后,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3、联系电话:张工、韦工,13921809379、18036316628。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当场交纳,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罗工 翟工
联系电话:0515-68011406 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韦珊珊、沙洪流
联系电话:18036316628、13770088099 0515-89803566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