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洋湾旅游风景区(樱花园、新洋港河北)木屋生化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大洋湾旅游风景区(樱花园、新洋港河北)木屋生化污水处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大洋湾旅游风景区(樱花园、新洋港河北)木屋生化污水处理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大洋湾景区内。

3、招标内容及要求:大洋湾旅游风景区(樱花园、新洋港河北)木屋生化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樱花园、新洋港河北)木屋生化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情况。本项目造价约23万元。

4、工期要求:10 日历天,确保处理的污水达到环保部门的排放要求。

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竣工需经综合部门验收且由环保部门检测出水指标符合直接排放标准,方可视为验收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业绩要求:\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 5  7 日至2019 5   11 日。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3.联系电话:张工、吴工,18921809379、15950298580。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现金当场交纳,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1377008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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