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体育馆活动座椅地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体育馆活动座椅地板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体育馆活动座椅地板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体育馆。

3、招标内容及要求:体育馆活动座椅地板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情况。如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 7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竣工需经相关部门验收且达到国家标准和部分规范要求,方可视为验收合格)。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业绩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有在建项目,一经发现作废标处理。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年 4  12 日至2019年 4  17 日。

2.领取地点: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青年苑1号楼4楼)。

3.联系电话:刘正楠,18262399989。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现金当场交纳,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标人(公章):盐城市体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正楠

联系电话:1826239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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