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湾旅游风景区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大洋湾旅游风景区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大洋湾景区内。
3、招标内容及要求:对大洋湾旅游风景区内的三块林地(樱花园排灌站、金丝楠木角楼、套闸)使用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确保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工期:自签订合同日起10日内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相应能力且营业执照含上述经营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部门核发岗位资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
4.3 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8其它:/。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年 4 月 11 日至2019年 4 月 16 日。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3.联系电话:张工、吴工,18921809379、15950298580。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整,现金当场交纳,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1377008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