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 已由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发改审(2019)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城市静脉产业园生态湖水质提升及运营服务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洪东村境内。
2、工程规模: 静脉产业园生态湖水质提升及运营服务工程是对盐城静脉产业园区生态湖水质进一步生态治理的系统工程,为满足相关规划需求,进一步降低园区污水厂尾水对周边河道水质的影响,拟新建生态人工湖形式通过自然方式进行水质的综合提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5000平方米,位于园区东北角,其中水质处理面积约20000平方米,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从生态湖西南角接入系统,从生态湖的东南角排入宋家沟,通过生态湖内系统的工艺措施实现水质从地表IV类到地表Ⅲ类的提升,废水量约1300吨/日,工程造价约2250万元;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规模的权利。
3、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盐城市静脉产业园生态湖水质提升及运营服务工程的所有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保修 (运维期,绿化养护期2年) 阶段的相关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协调工程建设方与各参建方相互之间的关系,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活动。
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工期 90 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 并完成竣工后各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且符合相关要求。
5、监理合同估算价:35万元 。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6、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7、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包括且不仅限于:给水排水、园林绿化、电气工程】配置齐全,现场监理组具体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如下:
①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以学历证书或注册专业为准,下同)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
②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的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
③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类且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
④现场监理员不少于2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 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具体按招标人现场需求调整。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11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0515-68606911,17352330333)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截止时间2019 年 4 月 11 日 18:00 时前(周日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现金当场递交。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2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如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且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城投集团及相关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或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不足部分一次性补全给招标人,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3) 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cctjt.cn/)发布。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515-68606911,1735233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