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屋顶造型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屋顶造型工程施工。
2.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4.招标内容和招标规模:盐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屋顶造型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要求,造价约 90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日,则为2017年10月-2018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七、请申请人于2018年12月07日17时00分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解放南路金鹰新天地2#楼715室。周雷明:1529531833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肖 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雷明
联系电话:1529531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