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零星工程二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集团零星工程二审服务。
2.审计周期:按招标人要求。
3.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4.工程规模:集团零星工程,具体按二审工程实际规模结算。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2016-2017年度盐城市涉及中企机构信用评价(业务范围包括造价咨询)四星级及以上(以“盐中介管理办〔2018〕2号”文为准),外市企业为2015—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AAAA级及以上的企业(苏建价协〔2017〕11号为准),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3)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6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包含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绿化等专业):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组其它造价人员不少于3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最终人员数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进行调整。所有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挂职。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参与城投集团任何项目服务同时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七、请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8日17时00分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解放南路金鹰新天地2#楼715室。周雷明:15295318333)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 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雷明
联系电话:15295318333